粤交职院学[2012]06号
各二级学院、各班级:
根据国务院通知精神,我院2012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2日至4日放假公休,共3天。其中4月4日为法定假日,将3月31日(星期六)、4月1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4月2日(星期一)、4月3日(星期二),4月5日照常上课。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保障学生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及学院现行的有关制度,结合我院实际,现就我院做好2012年“清明”节期间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防范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清明期间学生安全及管理工作。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决执行学院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加强对学生安全工作的领导,高度重视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坚决杜绝危害学生安全的重大伤害事故发生,确保学生安全。
二、加强学生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假期安全教育管理暂行规定》,认真组织假期前安全教育、安全检查,自觉履行假期值班制度,做好留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三、严格请销假制度。学生外出严格按照批假权限落实请销假手续。4月1日18:00前各班要将本班假期外出的人员报给班主任,班主任报到二级学院备案。
四、督促学生按时返校。各二级学院4月4日晚上要组织考勤,并于20:00前将考勤结果报学生工作处,4月5日上午8:00前把未返校学生情况报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主题词:清明节 安全教育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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