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学院

城市轨道交通学院关于加强“端午节”假期安全教育安全防范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6-03    浏览次数:

院属各班级: 根据国务院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我院2011年“端午节”放假公休安排为6月4日(星期六)至6月6日(星期一)放假公休,共3天。其中,6月4、5日为公休日,6月6日(星期一)为端午节法定节假日。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保障学生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及学校现行的有关制度,结合我院实际,现就我院“端午节”期间安全教育和防范等有关工作做出如下规定:

一、高度重视“端午节”期间学生安全及管理工作

(1)各班级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决执行学院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2)各班级班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须注重心理疏导,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学生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帮助学生克服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碍和压力,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加强安全防范工作

(1)学生在放假期间,应特别注意交通安全、运动安全及外出旅游安全等,不要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在回家旅途中要提高警惕,时刻注意自身财物安全,防止不法分子偷盗财物;不要随意和陌生人说话,不要随意把个人信息告诉陌生人,尽量不与他人发生争执,谨防形形色色的骗局和勒索,自觉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如遇紧急突发情况,应沉着应对,及时报警求助,同时尽快与家长、班主任和学校取得联系。集体组织外出参观旅游事前必须征得班主任同意,并报学院审批。

(2)“端午节”历时三天,学生外出或路途中一定要与家人保持联系、说明情况,以免家人因联系不到而产生不必要的担心。长期不在家的同学,如若返回家乡,回家后对居住地的治安环境有一定的生疏,到家后要向父母、朋友了解情况,在家期间也要牢记自己是一名在校的大学生,注意自己的言行,做到文明有礼,遵纪守法。在与家人团聚期间,请大家动动手脚为辛劳的父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三、做好外出登记,严格请销假制度

学生外出严格按照批假权限落实请销假手续。6月3日16:00前各班考勤班长要将本班假期外出的人员报给纪检部,纪检部进行汇总备案。对未请假而未按时返校的学生要进行批评教育,对一天以上未报到的学生按照学院有关规定(旷课)处理;对违规违纪学生处理情况事后汇总后由城市轨道交通学院报学生工作处。

四、及时做好返校考勤与统计工作

各班级6月6日晚上要组织考勤,并于19:30前将考勤结果报纪检部,6月7日上午7:30前要把未返校学生情况汇总后报纪检部,纪检部应及时将数据上报党总支、分团委,汇总后统一报学生工作处。

城市轨道交通学院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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