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学院

关于做好2011年清明节放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3-28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各班级:

根据国务院通知精神,我院2011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3日至5日放假公休,共3天。其中4月5日为法定假日,将4月2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4月4日(星期一),4月2日照常上课。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保障学生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及学院现行的有关制度,结合我院实际,现就我院2011年“清明”节期间安全教育和防范等有关工作做出如下规定:

一、高度重视清明期间学生安全及管理工作。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决执行学院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加强对学生安全工作的领导,高度重视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坚决杜绝危害学生安全的重大伤害事故发生,确保学生安全。

二、加强学生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假期安全教育管理暂行规定》,认真组织假期前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假期值班制度,做好留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三、严格请销假制度。学生外出严格按照批假权限落实请销假手续。4月2日18:00前各班要将本班假期外出的人员报给班主任,班主任报到二级学院备案。

四、督促学生按时返校。各二级学院4月5日晚上要组织考勤,并于20:00前将考勤结果报学生工作处,4月6日上午8:00前把未返校学生情况报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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