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学院

粤交职院〔2010〕164号文件

发布日期:2010-11-09    浏览次数:

关于印发《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关键能力实践月”

暨亚运志愿者服务活动方案》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11月12日,广州将迎来第16届亚运会、亚残运会,为圆满完成此届运动会的承办工作,应亚组委、省教育厅要求,我院承担了艰巨的亚运志愿者任务,具有派出人员多、覆盖区域广、服务类型多样等特点,这,既是对我们工作的一次挑战,也是学生接触社会、体验社会、锻炼关键能力的一次极好机会。为此,学院决定在亚运、亚残运期间举办“关键能力实践月”暨亚运志愿者服务活动,力争在服务亚运的同时,使学生的关键能力得到培养、锻炼与提高。为做好“关键能力实践月”的各项工作,现将该活动方案予以印发,请各部门参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关键能力实践月”暨亚运志愿者服务活动方案

二○一○年十一月一日

附件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关键能力实践月”

暨亚运志愿者服务活动方案

一、总 则

(一)“关键能力实践月”实施总目标

岗位流动性是目前大学生职业生涯中越来越常见的现象,因此,拥有良好的岗位迁徙能力(也称“关键能力”)对当代大学生尤为重要。交流表达能力、与人合作能力、自我学习能力、问题解决能力、信息处理能力以及追踪和掌握高新技术能力被称为交通系统从业高职学生的关键能力。关键能力的培养重在实践的锻炼,即将在广州举办的第十六届亚运会、亚残运会为我们提供了锻炼与检验自身关键能力的良好机遇与广阔平台。为了使学生们的关键能力得到充分锻炼,同时,也为了更好地服务亚运、服务亚洲,我院定于2010年11月组织开展“关键能力实践月”活动,为做好关键能力锻炼的各项组织工作,特制订此方案。

(二)“关键能力实践月”实施总原则

1、“关键能力实践月”是我院2010年度的一项教学工作安排,实践月期间,全体师生正常开展各项教学活动。

2、根据亚运志愿者服务岗位,结合学生专业特点分配服务任务。

3、根据省教育厅、亚组委志愿者部下达的亚运志愿者服务岗位需求人数,开展亚运志愿者招募活动,并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分组参加实践活动。

4、亚运志愿服务仅仅是“关键能力实践月”的其中一项内容,不参加志愿者服务的学生必须参加学校规定的其他活动开展实践工作。

5、对参加亚运志愿者活动的同学,要做好相关的培训工作,分批安排学生上网进行志愿者培训(网址:http://www.gzv2010.com)。

6、对参加亚运志愿服务工作的学生必须进行总动员和安全教育,保证自身安全、保证为亚运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向全社会展现我院良好的精神风貌。

5、由于亚组委下达的亚运志愿者任务指标南、北校区存在差别,北校区参照该方案另起通知。

二、细 则

(一)“关键能力实践月”开展时间

1、地铁服务岗位:10月30日---11月30日

2、开闭幕式安保岗位:11月3日、4日—11月30日

3、其余人员:11月5日---11月30日

(二)参与“关键能力实践月”人员

志愿报名参加亚运志愿者工作的学院2009级、2010级全日制在校生。

(三)志愿服务岗位类型

1、广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外事办、天河综合治理办公室所属安全保卫岗位;

2、公交车厢、站点、站场、酒店文明倡导岗位;

3、地铁5号线、4号线文明倡导岗位;

4、火车东站导乘、外事接待岗位;

5、火车东站广场、岗顶、龙洞、长兴街志愿者服务站点文明倡导、文明服务岗位;

6、文明观众。

(四)岗位安排

志愿者需求单位

岗 位

数 量

(人)

负 责 单 位

天河区团委

安保志愿者

500

院团委学生会干部

服务站点志愿者

(龙洞、火车东站、岗顶)

150

院青年志愿者协、人力资源协会、学院党校

天河团区委机动

250

公路学院10级

其它

103

公路学院10级

广州地铁

导乘

1000

轨道学院09、10级;

物流学院09级

火车东站

导乘

38

汽车学院09商英(2)班;09商英(1)班8人

亚组委志愿者部

亚运专线文明导乘

2500

汽车学院09、10级(除去09商英专业);公路学院09级;计算机学院09、10级 (除去10网管)

交通安保志愿者

487

物流学院10级(479人)

外事办

外事车辆安保

247

特勤队

长兴街团委

社会共建站点志愿者

20

汽车学院09商英(1)班

元岗街道团工委

元岗街道综治工作

400

公路学院10级

文明观众

元岗街道文化站

120

公路、汽车、计算机学院各出40人

总人数

5815

(五)领导机构及责任人

为使我院亚运志愿者工作做到安全、有序,现制定各级领导机构,责任落实到人,使大规模学生志愿者活动拥有充实保障。具体如下:

1、学院成立“亚运志愿者工作领导小组”:由吴龙川党委书记、陈周钦院长担任组长,李加林副院长、卢晓春副院长、司徒汉主任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团委、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保卫处、后勤处负责人,以及各二级学院院长、党总支书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团委。

2、各二级学院相应成立“亚运志愿者工作执行小组”:由二级学院院长、党总支书记担任组长,副院长、综合办主任、分团委书记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辅导员、班主任等。执行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总支书记办公室。

3、党委书记、院长为学院总责任人;团委书记为全院亚运志愿者服务工作第一责任人;各二级学院院长、党总支书记为本学院亚运志愿者服务工作第一责任人;人事处处长、学生处处长、教务处处长、保卫处处长、后勤处处长为各自责任区域第一责任人。

4、学院亚运志愿者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分别与各第一责任人签订《责任书》,确保亚运志愿者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教学管理与考核

亚运会期间,北校区教学工作按校历照常进行。南校区教学工作将根据亚组委志愿者部下达的任务要求,实施亚运实践教学活动和关键能力实践月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1、亚运实践教学活动和关键能力实践月活动时间定为:2010年11月5日起至11月30日(物流学院09级、城市轨道学院09级、10级从10月30日起至11月30日),期间根据亚组委的安排,由各二级学院组织师生共同参与亚运志愿活动。第十周周一至周四(即11月1日至4日)正常上课,其余时间仍执行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实施计划。

2、执行志愿者岗位巡查任务的教师,必须根据本学院安排的区域执行巡查、指导工作,每位教师每周必须在岗5天,在岗时间为:上午8时30分—11时正,下午2时—4时正。

3、亚运期间,北校区全体教师按校历正常开展教学工作。南校区所有授课教师参加亚运实践教学活动,由各二级学院和团委根据亚运会志愿服务任务和岗位需求情况,安排教师分组带领学生参加亚运实践教学活动;南校区各二级学院可根据国家骨干和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任务,以及学院专业、课程建设的需要,安排部分教师参加企业顶岗锻炼、开展示范性院校建设、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工作。二级学院要按班级分组制定亚运实践教学和关键能力实践月教学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学生实践教学内容和管理办法,并于10月30日前报教务处、实训中心、团委和学生工作处存档。

4、南校区专业教师参加亚运实践教学期间的课酬,由各二级学院根据教师参加亚运实践和示范建设的情况计发,基础部、思政部教师亚运实践教学期间的课酬,由教务处根据团委提供的教师参加情况计算。

(七)学生管理与考核

1、考核

(1)学生进行实践活动,必须填写《实训日记》(可到各二级学院网站下载),作为考核项目,学生每周必须完成3篇以上实训日记的写作任务,每周日之前向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办公室提交一次,考核合格的学生,给予4个实习学分。

(2)学生必须按时上岗,保证服务质量,考核合格的学生,给予2个素质教育附加学分。

2、纪律管理

(1)“实践月”期间,各班班主任、科任老师将到岗位指导学生开展工作,学生必须听从老师指导。

(2)“实践月”期间,学院暂时取消早训、早读制度,所有学生实行晚会制度(晚会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同时,全院学生实行宿舍晚点名制度。

(八)激励制度

1、亚组委激励

(1)享受亚组委统一配置的城市志愿者工作证、服装、物品、工作用品等;

(2)享受亚组委制定的城市志愿者服务时数奖励、志愿之星评比、优秀团队评选、优秀骨干评选等激励条例;

(3)亚运期间,凭亚运志愿者工作证可免费乘坐市内公交、地铁;

(4)亚运期间,亚运组委会统一为志愿者购买意外险;

(5)根据亚组委志愿者部规定,所有亚运志愿者均无补贴发放,志愿者工作所需用水、用餐均由亚组委志愿者部统一招标单位送餐到岗位上(用餐标准为10元/餐)。部分情况特殊不能在岗位上用餐的,将由学院根据志愿者上岗情况上报志愿者部,待下拨用餐款项后,再发放至学生手中。

2、院内激励

(1)享受学院统一配置的学院亚运志愿者工作证、院徽、学院纪念徽章、工作用品;

(2)享受学院制定的城市志愿者服务时数奖励、志愿之星评比、优秀团队评选、优秀骨干评选等激励条例;

(3)考核合格的学生,享受4个实习学分、2个素质教育附加学分的奖励学分;

(4)根据上岗考勤情况、服务质量评定学生“关键能力实践分”,最高分值为10分,在本学期期末考试各科成绩基础上一次加清(评定方法另行通知)。

(5)党校26期学员、党章学习班学员可以将此次志愿活动的考核成绩作为党校、党章学习班结业考核的重要评定项目。

(6)在亚运志愿者服务期间表现优秀的学生,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优先向党组织推荐。

(九)未参加“关键能力实践月”活动学生的管理

由于“关键能力实践月”是一项教学实践安排任务,因此,“实践月”是教学任务月,全体师生均不放假。没有参加亚运志愿者服务活动的学生,必须参加学校规定的其他活动开展实训工作,以获得相应学分。具体安排如下:

1、未参加亚运志愿者服务活动的学生,不能享受亚运组委会志愿者部、学院关于亚运志愿者的各项激励措施。

2、未参加亚运志愿者服务活动的学生,与其余学生一样,必须实行点名制度,点名完毕,学生根据所属二级学院的安排开展实训活动。点名时间具体如下:

(1)上午点名时间:9时正;

(2)下午点名时间:15时正;

(3)所有学生必须参加本班晚会,遵循班级有关晚会的各项制度;

(4)所有学生必须实行学院组织的宿舍晚点名制度;

(5)白天点名地点:在各二级学院指定课室;

3、对于缺勤学生,根据学院正常课程时期的考勤制度进行处理;

4、完成所属二级学院布置的实践月各项实践任务并考核合格的学生,给予4个实习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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