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届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工作通知
各二级学院、毕业班: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部省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项目实行属地管理的通知》 (粤人社函〔2018〕240号),《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人社函〔2015〕1859号)精神,为做好我院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发放工作,请各二级学院组织做好申请工作。
一、申请项目: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二、补贴对象:2020届应届毕业生
三、补贴范围:
(1)城乡困难家庭毕业生父母一方或双方持有《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和《零就业家庭证明》的毕业生;
(2)残疾毕业生持有《残疾人证》;
(3)学制时间内,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四、补贴标准: 2000元/人(一次性补贴)。
五、申请流程:
1. 符合条件的2020届毕业生于2019年9月10日起至9月30日自愿向所在二级学院申请。
2. 毕业生在线申请流程:①登陆“广交就业创业服务”微信公众号-个人中心—学生中心—信息填报—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填写(基本信息、附件材料、申请资料材料);或登陆就业信息网(就业系统)-事务办理-求职创业补贴申请;②下载打印《在穗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签名。
3. 提交申请材料包括:
(1) 《在穗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 补贴人员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核查原件、收取复印件);
(3) 城乡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父母一方或双方持有《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和《零就业家庭证明》之一;残疾高校毕业生持有《残疾人证》;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必须是一人一合同编号);(核查原件、收取复印件)。
(4) 学校下发的本人工商银行卡复印件(空白处亲笔签名+联系方式);
六、审核流程
1. 二级学院初审
各二级学院结合通知要求及附件3的相关材料说明指引,对学生申请材料和申请资格严格进行初审,尤其是困难证件的种类和有效期问题,时间较紧,请务必于9月30日下午15:00前,将《在穗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人员花名册》(可从系统导出,最终保留符合条件的学生)加盖学院公章(附件2),以及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提交的附件1及相关申请纸质材料汇总、花名册(电子版)以ICA报送招生就业处陈燕慧、王华辉老师处。
注:材料中所提及的所有复印件材料,请各二级学院务必盖章审核是否与原件相符,尤其相关困难证件,须审核原件;申请人员花名册各二学院可在就业系统自行导出。
2. 学校复核
招生就业处对二级学院初审通过的学生材料进行复核,确定各二学院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人员名单,统一公示无异议后(公示5个工作日),汇总报送广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七、补贴发放
经广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后,预计12月31日前将补贴资金发放给学生。
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关系到每一位毕业生的切身利益,请各二学院高度重视,务必认真阅读、理解文件内容并安排人员把相关文件精神传达给学生,让学生了解国家的就业扶持政策,发动符合条件的学生积极申请,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和申报组织工作。
附件:《高校毕业生申领求职补贴相关证件说明表》
高校毕业生申领求职补贴相关证件说明表
序号
| 证件名称
| 证件具体名称
| 发证机构
| 年审记录
| 备 注
| 1
| 城乡低保证
|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 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
| 有年审。
| 1、如无年审或有效期的记录,需补充由发证机构开具的有效期证明; 2、证件无记录毕业生与持证人的家庭关系内容的,需补充户口簿证明毕业生与持证人的直系亲属关系。
| 2
| 五保供养证
| 五保供养证
| 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
| 有年审。
| 1、证件有记录“领取五保供养金登记”内容,如无以上记录的需补充由村(居)委会相关证明;
2、如无年审记录的需补充发证机构的相关证明;
3、证件中无记录毕业生与持证人的家庭关系内容的,需补充户口簿证明毕业生与持证人的直系亲属关系。
| 3
| 特困职工证
| 特困职工证
| 县(区)级以上工会组织
| 无年审,每年换发1次。
| 1、证件中记录有家庭成员姓名与具体有效期;
2、如证件中无记录毕业生与持证人家庭关系内容的,需补充户口簿证明毕业生与持证人的直系亲属关系。
| 4
| 扶贫卡
| 无
| 县(区)以上扶贫开发办公室
| 无年审,帮扶期限一般为3年。
| 1、记录有家庭成员姓名和帮扶情况;
2、申请时,无法证明毕业生家庭尚在帮扶期内的,需补充由村(居)委会和驻村扶贫工作组开具的证明。
| 5
| 零就业家庭证明
| 无
| 零就业家庭证明无专项证明,在家庭成员持有的《就业失业登记证》中的“就业援助记录”附页作标注。
| 无年审。
| 1.《就业失业登记证》由县(区)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核发;
2.《就业失业登记证》没有记录毕业生与持证人的家庭关系内容,需补充户口簿证明毕业生与证件持有人的直系亲属关系。
| 6
| 残疾人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 县(区)级以上残疾人联合会
| 无年审。
| 证件上记录有具体有效期。
| 附件一:在穗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学生本人填写).docx
附件二:在穗毕业求职创业补贴人员花名册(二级学院填写).docx
附件三:关于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佐证材料的说明.docx
轨道交通学院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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