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学院

关于2013年“元旦”、“寒假”放假期间加强安全教育防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2-27    浏览次数:

各班级班委、助班、团支部:

根据国务院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我院2013年元旦放假安排是2012年12月30日(星期日)至2013年1月3日(星期四)放假调休,其中:2012年12月30日(星期日)公休,12月31日(星期一)与12月29日(星期六)对调;2013年1月1日(星期二)为国家法定节假日,1月2日(星期三)与1月5日(星期六)对调, 1月3日(星期四)与1月6日(星期日)对调。12月29日(星期六)上12月31日(星期一)的课,1月4日(星期五)正常上课,1月5日(星期六)上1月2日(星期三)的课,1月6日(星期日)上1月3日(星期四)的课;本学期期末考试时间是:2013年1月14日至1月16日;寒假放假安排是:2013年1月17日至3月1日,3月2日返校注册,3月4日正式上课。

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保障学生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及学校现行的有关制度,结合我院实际,现就我院 “元旦”、“寒假”期间安全教育和防范等有关工作做出如下规定:

一、各班级班委、团支部必须认真学习《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及《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及时向本班同学传达上级精神。

二、各班级班委、团支部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加强假期的防火、防雷、防盗、宿舍内务等工作,我院地处雷区,同学们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下雨天减少户外活动时间。

三、各班级班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须注重心理疏导,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学生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帮助学生克服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碍和压力,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各班级班委、团支部应提醒广大同学提高警惕,注意提醒同学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假期外出回家期间,贵重物品随身携带。离校前,各宿舍要注意断电,搞好卫生,最后一名离开的同学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五、假期历时较长,外出和路途中一定要与家人保持联系、说明情况,以免家人因联系不到而产生没有必要的担心。长期不在家的同学,如若返回家乡,回家后对居住地的治安环境有一定的生疏,到家后要向父母、朋友了解情况,在家期间也要牢记自己是一名在校的大学生,注意自己言行,做到文明有礼,遵纪守法。在与家人团聚期间,请大家动动手脚为辛劳的父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尽可能减轻父母的负担。

六、学生在放假期间,同学们(特别是放假期间出外兼职的同学)应特别注意交通安全、运动安全及外出旅游安全等,不要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在回家旅途中要提高警惕,时刻注意自身财物安全,防止不法分子偷盗财物;不要随意和陌生人说话,不要随意把个人信息告诉陌生人,尽量不与他人发生争执,谨防形形色色的骗局和勒索,自觉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如遇紧急突发情况,应沉着应对,及时报警求助,同时尽快与家长、班主任和学校取得联系。集体组织外出参观旅游事前必须征得班主任同意,并经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处审批。

七、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学生外出严格按照批假权限落实请销假手续。对未请假而未按时返校的学生要进行批评教育,一天以上未报到的学生按照学院有关规定(旷课)处理。

各班级班委督促学生按时回校,严格按照批假权限落实请销假手续,加强各班假后考勤统计工作,如实记录。2013年12月29日(1月16日)16:00前各班要将本班假期外出的人员报给班主任,班主任报到二级学院备案。2013年1月3日(3月2日)晚上要组织考勤,并于7:00前将考勤结果报给院纪检部,由纪检部上报学生工作处,1月4日(3月4日)上午8:00前要把未返校学生情况汇总后报学生工作处。对未请假而未按时返校的学生要进行批评教育,对一天以上未报到的学生按照学院有关规定(旷课)处理;对违规违纪学生处理情况事后报学生工作处。

八:本学期期末安排。各班级务必做好期末考试复习工作,严抓考风,坚持诚信考试的原则,坚决杜绝作弊现象。一旦发现作弊行为,一律给予个人处分,并取消其所在班级团支部本学年的所有评优资格;

寒假留宿的同学,务必到生活老师处登记好留宿信息;12级助理班主任要协助班主任做好《家庭报告书》的填写与邮寄工作。

最后,祝各位同学假期愉快、身体健康、家庭幸福。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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